现将《2016年安溪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安溪县招生考试委员会
2016年5月9
2016年安溪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
为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顺利进行,根据《关于2016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》,结合我县实际,制订《2016年安溪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》。
一、招生计划
1.全县普通高中招收112班,计5480人。
2.安溪一中:⑴预留110名用于自主招生、“圆梦班”招生;⑵预留200名用于定向招生;⑶预留40名用于奖励巩生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;⑷预留10名用于奖励2015年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县职校完成率超过100%的学校;⑸预留10名用于照顾符合入驻茶博汇的涉茶企业、涉茶专业经销商子女(最低控制线为7A2B,语数英三科原始总分不得低于安溪一中面向全县招生线下10分,且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实验考查均合格,体育考试及格及以上),具体对象由茶博汇审核确定后提供,并于6月12日前送交县招考中心;⑹预留13名用于体育特长生(其中3名招收足球特长)的自主招生。以上预留指标若生源不足转为全县招生。
3.铭选中学:⑴预留50名用于自主招生;⑵预留160名用于定向招生;⑶预留10名用于照顾录取籍贯为官桥善坛村的钟氏考生(必须符合达标中学招生的基本条件,且在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);⑷预留10名用于体育特长生的自主招生;⑸预留4名用于照顾录取钟氏家族亲属子女(需经钟氏家族捐资者确认)。以上预留指标若生源不足转为全县招生。
4.安溪八中:⑴预留50名用于自主招生;⑵预留80名全县招生;⑶90名用于定向招生;⑷5名照顾录取安溪八中运动场用地相关的蓬溪村10-15、17、18组的考生(名单由安溪八中提供)。以上预留指标若生源不足转为片区招生。
5.沼涛中学、培文中学:分别预留50名和30名用于美术特长生的自主招生,若生源不足转为片区招生。
6.蓝溪中学80名、俊民中学80名、崇德中学30名、安溪六中100名、安十一中30名、龙门中学30名、梧桐中学80名、沼涛中学50名、培文中学30名面向全县招生,若生源不足转为片区招生。
7.陈利职校面向全县招收“高职实验班”100名。
8.各校招生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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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名称 |
班级数 |
生数 |
面 向 全 县 招 生 |
片 区
招 生 |
|
自主招生 |
包括奖励定向等 |
特长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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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 育 |
音乐 |
美术 |
|
男 |
女 |
自主招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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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溪一中 |
16 |
800 |
110 |
66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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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5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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铭选中学 |
12 |
600 |
50 |
5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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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3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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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溪八中 |
10 |
500 |
50 |
1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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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2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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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溪中学 |
8 |
400 |
|
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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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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俊民中学 |
8 |
400 |
|
80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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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3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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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溪六中 |
10 |
500 |
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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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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梧桐中学 |
8 |
400 |
|
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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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3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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沼涛中学 |
10 |
500 |
50 |
50 |
15 |
15 |
|
|
|
3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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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德中学 |
6 |
270 |
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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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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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十一中 |
6 |
270 |
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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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2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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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门中学 |
6 |
270 |
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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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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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文中学 |
6 |
270 |
30 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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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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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兴中学 |
6 |
300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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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利高职实验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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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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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计 |
112 |
5580 |
590 |
1881 |
15 |
15 |
23 |
8 |
8 |
2940 |
二、片区划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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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名称 |
生 源 范 围(乡、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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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溪六中、沼涛中学 |
凤城、城厢、参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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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溪中学、龙门中学
培文中学 |
官桥、龙门、虎邱、西坪、大坪、龙涓、芦田、凤城、城厢、参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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俊民中学 |
湖头、白濑、湖上、尚卿、金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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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德中学 |
长坑、蓝田、祥华、尚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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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十一中 |
剑斗、感德、桃舟、福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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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溪八中、梧桐中学 |
蓬莱、金谷、魁斗、安十四中、凤城、
城厢、参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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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利高职实验班 |
全县招生 |
三、成绩记载
1.成绩记载采用等级制,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
2.等级确定方法:按学科总分计算,A≥85%(语文≥80%)、70%≤B〈85%(语文70%≤B<80%)、60%≤C〈70%、D〈60%,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不记等级。
3.成绩的公布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体育公布原始分和等级;思想品德、物理、化学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、只公布等级;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实验考查为合格和不合格。
4.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考生:⑴省内生源报名时需提供学籍(或借读)学校所在县(市、区)教育局或招生部门出具的初二生物、地理学业考试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证明;省外生源需参加我县今年初二生物、地理会考,初三体育考试。⑵需提供学籍(或借读)学校所在县(市、区)教育局或招生部门出具的由县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实验考查成绩证明。
四、志愿填报
1.恒兴中学在“恒兴中学志愿栏”填报,面向全县招生。
2.安溪一中、铭选中学、安溪八中(面向全县招生)在一级达标中学志愿栏填报,面向全县招生。
3.蓝溪中学、俊民中学、安溪六中、梧桐中学、沼涛中学面向全县招生的在二级达标中学志愿栏填报。
4.崇德中学、安十一中、龙门中学、培文中学面向全县招生的在三级达标中学志愿栏填报。
5.陈利职校“高职实验班”在普通高中志愿栏填报,面向全县招生。
6.蓝溪中学、俊民中学、崇德中学、安溪六中、安溪八中、安十一中、龙门中学、梧桐中学、沼涛中学、培文中学面向片区招生的在普通高中志愿栏填报,按普通中学录取。
五、各批次录取顺序
1.恒兴中学;
2.一级达标中学
按志愿依次录取面向全县招生,特长生,照顾入驻茶博汇的涉茶企业、涉茶专业经销商子女,奖励,定向生;
3.二级达标中学面向全县招生;
4.三级达标中学面向全县招生;
5.一、二、三级达标中学面向片区招生和陈利职校“高职实验班”。
六、录取办法
按照规定先对考生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总分进行加减分(以下简称投档分),再参加录取。志愿不调剂,不能放弃前面志愿而录取后面志愿。
1.面向全县招生
⑴基本条件: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达到“良”及以上,各学科(含体育)成绩等级均须达到“C”级及以上;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实验考查均须合格。
⑵具体办法:根据“成绩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,采用“A多者先”,等级按9A,8A1B,8A1C,7A2B,7A1B1C,7A2C,……1A8B,1A7B1C,1A6B2C,1A5B3C,1A4B4C,1A3B5C,1A2B6C,1A1B7C,1A8C,9B,8B1C,7B2C,6B3C,5B4C,4B5C,3B6C,2B7C,1B8C,9C 的顺序,从投档分的高分到低分依考生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。录取时,若出现同一等级投档分相同而受招生指标限制不能全部录取,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:①语文、数学两科相加高分的考生;②语文、数学两科总分相同,录取语文高分的考生。
2.面向片区招生
⑴录取办法参照面向全县招生的录取办法,但不受基本条件限制。
⑵需是片区内的考生,且有片区学校志愿。应届考生按学籍,往届及恒兴中学考生按户籍录取。
七、安溪一中、铭选中学、安溪八中、沼涛中学、培文中学自主招生办法
安溪一中、铭选中学、安溪八中、沼涛中学、培文中学自主招生的具体方案由学校制定,送县教育局审批后公布,自主招生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。被自主招生录取后,考生和家长必须与学校签署承诺书,不再参加中考,不得再填报其它学校(填报志愿无效)。自主招生名单于6月15日前送县招考中心。若生源不足,安溪一中、铭选中学、安溪八中转为全县招生;沼涛中学、培文中学转为片区招生。
八、安溪一中、铭选中学体育自主招生
安溪一中、铭选中学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的方案由学校制定,于中考前送县教育局审批后公布,录取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,并将名单送县招考中心。
九、安溪一中奖励招生和安溪一中、铭选中学、安溪八中定向招生办法
(一)安溪一中奖励招生
1.巩生工作成效突出学校的奖励办法
⑴奖励指标:预留40名。
⑵奖励条件
A.学校条件
①中考到考率(到考人数/初一年人数)达到60%以上,且与招考中心统计的2013-2015年三年该校平均到考率比较,提高7%以上(含7%)且考生数在50人以上的学校奖励1名,提高12%以上(含12%)且考生数在50人以上的学校奖励2名。初三年下学期分流到本县职校(华侨职校、陈利职校、安溪茶校)的学生(以职校提供的名单为准)视为中考到考纳入学校统计,中考及初二会考9个学科,其中2科及以上学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学生不计入到考人数。
②到考率内安溪学校(罗岩学校列为内安溪学校,下同)达到75%以上(含75%),外安溪学校[不含城区学校(安溪六中、沼涛中学、凤城中学、金火中学、恒兴中学),下同]达到85%以上(含85%),考生数50-149人的学校奖励1名,150人以上(含150人)的学校奖励2名。
③按内外安溪学校分别统计,考生数在50人以上,且到考率居内安溪或外安溪所有学校第一名的奖励2名,第二名至第六名的各奖励1名。
以上奖励指标可以累计,但已享受定向生指标且考生数在49人以下的学校不再享受其他各类奖励指标;考生数50-99人的奖励最多1名;100-199人的奖励最多不超过2名;200人以上(含200人)的奖励最多不超过3名。城区学校不享受奖励。
B.考生条件
①在享受奖励的学校就读三年,并具有该校学籍及学校所在乡(镇)户籍的应届毕业生。
②第一志愿填报安溪一中。
③中考体育测试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,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实验考查成绩均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等级达到5A4C及以上,语、数、英三科总分不得低于该校面向全县招生50分且在300分及以上。
2.2015年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县职校完成率超过100%学校的奖励办法
(1)奖励指标:预留10名
(2)奖励条件
①学校条件
2015年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县职校完成率超过100%的学校,考生数在49人以下的学校不享受奖励指标,考生数50-199人的奖励1人,考生数200人以上(含200人)、500人以下的奖励2人,考生数500人以上(含500人)的奖励3人。初三年下学期分流到本县职校(华侨职校、陈利职校、安溪茶校)的学生(以职校提供的名单为准)纳入初中所在学校统计。
②考生条件
同上“巩生工作成效突出学校”的奖励办法中的“考生条件”。
(二)安溪一中、铭选中学、安溪八中定向招生
1.指标分配
各校定向指标计算办法如下:全县定向招生指标(安溪一中200名、铭选中学160名、安溪八中90名)除以全县到考人数乘以学校到考人数(四舍五入,取整数)。初三年下学期分流到本县职校(华侨职校、陈利职校、安溪茶校)的学生(以职校提供的名单为准)视为中考到考纳入学校统计;中考及初二会考9个学科,其中2科及以上学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学生不计入到考人数。定向指标不足1名的学校,给予1名定向指标。
2.定向资格
(1)考生身份的界定
①下列考生具有定向资格
具有安溪户籍、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;取得安溪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(户籍在泉州市以外,且属应届初中毕业生);具有安溪学籍,且从小生活在安溪,但尚未办理安溪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(须由学籍所在学校和监护人所在村(居)出具居住证明);在县外就读回安溪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②下列考生不具有定向资格
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;未经教育局审批私自到本县录取片区外学校就读的学生;凡已办理转学、借读手续而实际仍留在原学籍所在校就读,最终才回到转学、借读学校报考的学生;未在规定的学校报考的学生;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。
(2)志愿填报的要求
一级达标中学志愿栏填报安溪一中、铭选中学、安溪八中的志愿。
(3)中考成绩的限制
中考体育测试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,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实验考查成绩均合格。除具备上述条件外,参加安溪一中、铭选中学、安溪八中定向招生的,中考文化考试成绩等级分别达到5A4C、4A5C、4A5C及以上,语、数、英三科总分不得低于该校面向全县招生50分且在300分及以上。